标题:
[公告]斑竹聘用规定(草拟)
[打印本页]
作者:
任我行
时间:
2003-9-8 02:11
标题:
[公告]斑竹聘用规定(草拟)
斑竹的聘用实施办法:
聘用:
1.网友自荐,在社区发贴数必须超过50;
2.大家推荐;
3.其他优秀论坛斑竹优先录用;
4.试用合格(试用期1个月),正式上任,享受斑竹各项权利。
基本义务:
1.经常登陆主题社区,发布自己心得文章(转贴也可)。斑竹应一个星期内有用新帖子发布,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,如不能回答,请求坛主或总版主帮助。
2.整理属于自己的版面、收集精华帖子,活跃负责版块,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,对危害论坛和违反国家法律的帖子进行处理。
3.维护刻录家园的利益,不做对社区不利的事情。
4.在其他网站、论坛积极宣传刻录家园主题社区。积极推广社区发布的软件。
5.积极与其他各斑竹交流,及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。督促其他板块的斑竹履行义务。
6.遇到意外情况,如遭到袭击、版面不能进入等,及时用Email、QQ上报坛主或总版主。
7.斑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义务的,请说明原因/请假,由坛主安排其他人员负担相应的工作。
基本权利: (各斑竹讨论后制定细则)
1.管理相应版块的最高权利
2.版主的奖励办法需所有版主讨论后制定一个完善的方案,提交坛主通过后实施。
斑竹的解聘:
1.斑竹如果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,请提前一个月向总斑竹申请离职,并说明原因,以便坛主安排好工作。
2.如各版主有违反以上规定者,给于警告一次,应立即改正;第三次警告将取消斑竹职务。
3.网友反应强烈,不胜任斑竹职位的,经查情况属实的,将通知斑竹本人立即改正。一个月内仍无改正的撤消其斑竹职务。
欢迎光临 EZB 论坛 (http://ultraiso.net/ezbbbs/)
Powered by Discuz! 6.1.0